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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布城2日訊)如果你最近收到你的銀行、保險代理,甚至是英達麗水排污公司發送給你的“情書”,聲稱會保護你的個人資料,不要感到驚慌。這是因為有關公司受到《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的規範而必須這樣做。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於去年11月15日生效,它要求所有在交易過程中,需要處理消費者個人資料的公司和企業,必須在生效日期起的3個月內,即今年2月15日前通知消費者,以及在獲得消費者同意後才能收集和處理他們的個人資料。基於這個原則,如果消費者收到資料使用者的通知,而你又忘了是否與有關資料使用者簽約或不想再繼續與後者交易,消費者有權要求從記錄中刪除他們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專員阿布哈山指出,《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最重要的原則是,資料使用者使用消費者的個人資料作商業用途時,必須先獲得有關消費者的同意。須遵守7大原則這項法令概括7大原則,包括資料使用者在處理他人個人資料時,必須確保資料沒被破壞、被更改、濫用、遺失或把資料傳給不相關人士,沒有遵守這7大原則者,將面對罰款高達30萬令吉或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個人資料包括名字、住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閉路電視的截圖、銀行戶頭和信用卡資料,以及對一個人的任何評論,而消費者有權向資料使用者檢查他們的個人資料,以確保不會被誤用或濫用。每年收到1千宗投訴他說,當局每年收到800到1千宗有關泄漏和濫用個人資料的投訴,包括未經授權售賣有關資料給第三者。個資保護局:11領域資料使用者“15日前須註冊,否則受對付”阿布哈山警告11個領域的資料使用者必須在2月15日之前向個人資料保護局註冊,否則將面對法律行動。他指出,國內估計有2萬5千個自存倉業或機構為資料用戶,所有相關領域的資料用戶必須註冊。資料用戶群組指令所闡明的11個在商業交易中使用個人資料的領域為通訊、銀行及金融機構、保險、醫療保健、旅遊及酒店、交通、教育、直銷、服務、房地產及公用設施,當中包括國家能源公司、通訊公司、亞洲航空、私人學院和私人醫院,而政府則獲豁免。“資料使用者未註冊但處理(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作商業交易是一項罪行,可以被處以罰款高達50萬令吉或最高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雖然距離截止日期只剩下約兩個星期,但消息指出,很多資料使用者採取觀望的態度,截至今年1月1日,只有約300個資料使用者已經註冊。沒註冊不獲准參加論壇他說,沒如期註冊的資料使用者將會失去參加論壇的機會,有關論壇是闡明個別領域應遵守的道德准則的平台。NUBE:逼僱員提供資料“銀行濫用資料保護令”全國銀行僱員職工會(NUBE)總秘書梭羅門聲稱,一些商業銀行濫用《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強迫僱員提供他們和家人的個人資料。他對英文《星報》說,不同意讓有關銀行收集和處理他們個人資料的職員被指將會損失一些福利、薪資、加薪和花紅。聯絡不上商業銀行公會記者無法聯絡到大馬商業銀行公會,以針對梭羅門的指責作出回應。業者對法令一知半解婚禮策劃師:擔心犯法儘管《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已經生效,但大部份業者對該法令仍一知半解。馬來西亞手機內容提供商公會會長佐哈里慕斯達化說,雖然已經舉行了許多有關該法令的工作營和課程,但業者仍然不知道有關法令的細節。作為婚禮策劃師,陳馬庫斯必須收集其客戶的婚禮照片和視頻,他擔心保留有關照片和視頻會令他觸犯法律。【本篇內容已在2014-02-03更新。】;迷你倉新蒲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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