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飯店業者受「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規範,迷你倉旺角旅客入住前,只能收取房價3成以下訂金。但有民眾投訴,台北美侖大飯店對透過國外訂房網下訂的旅客,收取全額房價近1萬9000元,且旅客因故取消,飯店也不退費!對此,台北美侖大飯店認為,當事人是依網站註明同意全額支付,不適用法規。但消保官指出,飯店提供住房服務,就受法令規範,須退還7成6房價。投訴組 台北王小姐投訴,她的新加坡友人1月透過國際訂房網站訂購台北美侖大飯店1月25日至29日住房,全額支付626.18元美金(約1萬9000元台幣),網站註明依飯店政策,旅客未按期入住、不能退款,後來因故無法成行,她在1月24日替友人詢問,網站客服回覆無法取消,且飯店堅持收取全額。 「全沒收真過分」 王小姐說,她轉向飯店詢問是否可改期或依法退費均遭拒,但她查過「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mini storage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訂金只能收3成,且若前一晚取消,可要求退還20%訂金,「業者不依法退費,沒收全部房價,真過分!」對此,台北美侖大飯店公關組組長王潔婷說,旅客是訂購優惠價格,訂房網站已註明須付全額,不得變更及取消,且當事人是付費給網站,非直接給飯店,不適用此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前依網站上註明的條款,無法退費。 可主張條約無效 不過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皆表示,消費者雖透過網站訂房,但實際仍是飯店提供住房,因此受法令規範,不得收取超過總價3成的訂金,而消費者入住前一晚變更或取消,業者只能收取訂金80%為違約金。吳政學指出,若業者收取訂金或退費比率不符規定,消費者可主張該條款無效,要求退還剩餘的7成6費用(約1萬4500餘元),業者應該遵循法規。 【飯店民宿解約退費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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